(原标题:潮州市潮安区鸿兴食品包装装璜有限公司被罚款3.5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潮州市潮安区鸿兴食品包装装璜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且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罚款人民币3.5万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
潮州市潮安区鸿兴食品包装装璜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被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