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洪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1.3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洪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警告并处人民币1.3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 年 6 月 28 日 21 时 53 分,深圳市洪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员工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粤 B78268D)在塘厦镇四黎南路路段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运输有建筑垃圾约 11.6 立方米。深圳市洪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深圳市洪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被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警告并处人民币1.3万元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